我国疆域辽阔,为了便于行政管理,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,全国的行政区域,基本分为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)、县(自治县、市)、乡(镇),我国拥有34个省级行政区(包括23个省、4个直辖市、5个自治区和、澳门特别行政区)。
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,中国最为重要的城市级别。截至2012年1月31日,中华人民国共有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区4种省级行政单位,其中,共有4个直辖市: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。中国的直辖市与省、自治区、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,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;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,管辖区、县、自治县等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,且通常在全国的、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。
自治区是一种行政区划名称。在我国成立初期对民族自治地方统称为自治区;1954年中华人民国,分自治区、自治州和自治县(自治旗)。自治区的行政地位相当于省,为中国最高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。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,是中华人民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,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受中央人民管辖,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,不具有主权的性质,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,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,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的国家。我国共有五个自治区,分别是,新疆,,广西,。
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,在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,享有特殊法律地位、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。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、澳门问题和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。特别行政区的设立,有助于维持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。我国的两大特别行政区是和澳门。
1.东部地区:市(京)、天津市(津)、省(冀)、(辽)、上海市(沪)、江苏省(苏)、浙江省(浙)、福建省(闽)、(鲁)、广东省(粤)、海南省(琼)、特别行政区(港)、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)、省(台),共14个省、市、区。
2.中部地区:山西省(晋)、省(吉)、省(黑)、安徽省(皖)、江西省(赣)、河南省(豫)、湖北省(鄂)、湖南省(湘),共8个省、市、区。
3.西部地区:自治区(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(桂)、(渝)、四川省(川或蜀)、贵州省(贵或黔)、云南省(云或滇)、自治区(藏)、陕西省(陕或秦)、(甘或陇)、青海省(青)、回族自治区(宁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新),共12个省、市、区。
华东、华北、华南、华中、东北、西南、西北七大区的地理分布的说法,具体如下:华北(、天津、、山西、内蒙)、华东(上海、山东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)、华中(湖北、湖南、河南)、华南(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、澳门)、西南(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)、西北(陕西、甘肃、、新疆、青海)、东北(、、辽宁)。(省以下行政区划单位统计不包括)。
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和行政管理的需要,根据有关法律,充分考虑经济联系、地理条件、气候条件、民族分布、历史传统、风俗习惯、地区差异、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,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,设置相应的地方,实施行政管理。行政区划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、具有层次唯一性的机关为标志。行政区划因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而不同。俞灏明烧伤后复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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