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1日起,桂林市开展了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试点工作。截至9月30日,桂林市国税部门已向118户试点纳税人核发专用。
“我们小规模企业以前不能自开专用,经常要跑税务机关,排队时间也长,很麻烦。”桂林市天泰酒财务经理说:“现在可以领回家自己开了。不仅住店客人能够及时取得,还节省了我们的时间成本和运营成本,方便多了。”
据了解,自今年8月1日起,国家施行了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试点工作,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(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)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。试点纳税人在提供住宿服务、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,需要开具专用的,可以自行开具最高限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专用。
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,国税部门通过分析营改增以来住宿业申请代开专用的数据,筛选出符合试点条件的纳税人,主动上门联系,逐户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。同时,加大力度,做好数据分析比对,切实防范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方面的风险。
据统计,2016年8-9月,桂林市共有156户次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2264份专用,开具金额330余万元;同时,开具普通4.32万份,涉及金额337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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