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 陈平平) 6月2日上午,市民孙先生拨打本报热线日那天他来日照旅游,住在石臼黄海二的宜必思酒店,入住当晚便遭窃,丢失现金1800元和价值两万元的金戒指等。孙先生认为,自己在入住酒店后丢失财物,酒店应该赔偿损失。对此,酒店表示,要等相关部门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做处理。
据孙先生介绍,31日下午3点多他住进酒店202房间,但第二天早上却发现所住房间遭窃,自己的东西丢了。临睡前孙先生把背包、香烟放在床边的桌子上,包里有现金1800元和香烟两盒,戒指放在床头柜上。早上6点多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的背包到了窗台上,随身携带的现金、戒指、香烟都没了踪影。
孙先生推测,在他睡着的时候,自己没关窗户,小偷应该是从窗台溜进房间行窃。记者发现,酒店房间窗户没有防盗设施。“看酒店,凌晨3点21分,有个人影从酒店出来,估计就是那个时候被偷的。”孙先生表示。酒店工作人员表示,每晚酒店保安都会按时巡逻,之前从没有出现窃现象,他们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。
孙先生告诉记者,他是人,本打算来日照海边玩两天,没想到遇到这种事。据介绍,他当晚所住房间为标准间,按会员优惠措施,打完折后房费134元。“我住在酒店里,东西是在酒店被盗的,酒店应该负责,起码给我个说法。”孙先生说。
记者随后采访了该酒店的负责人谭经理,谭经理表示客户已经报案,相关问题要等到门做出认定之后再解决,“只有将责任划分清楚了,才能进一步谈具体的解决方案。”孙先生告诉记者,就赔偿问题,他已经和酒店协商了一天,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达成协议。(来源:半岛网-半岛都市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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