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出席会议股东(代理人)4人,代表股份725,264股,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.063%。
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(代理人)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,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,通过了如下普通决议:《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。
表决情况:同意725,264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%;反对0股;弃权0股。
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8月11日刊登于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的公司《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》、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》。
3、结论性意见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、测试我的另一半召集人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,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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